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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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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  •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2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47038號函辦理。
  •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協助各級機關執行菸害防制業務,特製作旨揭簡報,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、產品簡介、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。
  • 另本府前於114年11月5日基府教體參字第1140149322號函(諒達)提供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」,請學校持續落實校園菸害防制作為。
  • 檢附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原函、教育部原函及附件簡報各1份。
相關附件
  • 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