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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法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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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輔導管教學生若需透過「書面自省」輔導學生注意事項

說明:1.將學生狀況及安排書面自省一事預先告知家長。

2.基於維護學生受教權,不應於上課時間要求學生寫自省書。

3.教師不應對學生書面自省內容預設立場,應尊重學生書寫意願及其書面自省內容。

4.「陳述書」或「書面自省」均不應併同作為獎懲建議單。

  • 112E0001705-01.pdf
  • 765592_11224P005461_1120217104_112D2019937-01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