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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依據108年5月8日公布施行家庭教育法第九條規定,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。
    舉凡學校校長、輔導主任、專任輔導教師、兼任輔導教師、導師、家庭教育承辦人員之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,
    將列入學校推展家庭教育成效檢核指標項目之一。
  • 附件一:市府來函說明檔
  • 附件二:家庭教育線上研習步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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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德和國民小學 · 地址:[20345][203005]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164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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